马伸桥人民法庭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情系库区百姓,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文明司法,廉洁办案,在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播撒精神文明的火种,在辖区人民群众中树起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员、实践者的良好形象,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下大力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马伸桥法庭始终把公正效率、便民为民贯穿于案件立、审、执的每个环节,用效率赢得理解,用公正赢得信任。今年1—6月份,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52件,审结373余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5.5%和175.8%。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有效维护稳定,他们积极实施快速立案、速审速调、就地审查、就地办理的便民利民措施。如在审理西龙虎峪镇的一起损害赔偿案时,办案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情绪不稳定、矛盾尖锐的情况后,立即携卷下乡,冒着三十五、六度的闷热高温,钻到涉案的玉米地里,现场勘察,现场调解,从立案到调解撤诉结案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从而使可能激化的矛盾瞬间得到了化解。再如,今年5月一个周六的清晨,天空中阴雨连绵,他们突然接到正在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电话,举报被告正组织人捕捞法院已查封的养鱼池里的鱼,若不及时化解双方当事人就要发生械斗。他们当即冒雨驱车几十公里,赶到案件现场。通过鞭辟入理的思想疏导、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有效地制止了一触即发的矛盾,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二、真情化解“心结”,把审理案件的过程变成促进和谐的过程。
马伸桥法庭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坚持以构建和谐社区、和谐邻里、和谐家庭、和谐经济关系为目标,融法理、道理、情理于一体,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积极维护团结友爱、融洽和睦的社会关系。特别在审理邻里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入情入理地用心化解矛盾双方的“心结”,真正做到“结案不结仇”。今年1-6月份,全庭审结案件373件,其中293件案件是调解结案,调撤率达到78.5%。如在处理一起村委会诉村民腾房案中,被告来法庭应诉时癫痫病复发,口吐白沫。他们见状,又是掐人中,又是按摩,还不时为其清理嘴边的污秽,深深地感动了当事人,为后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打下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文明服务常态化。
基层法庭天天同老百姓打交道,办理的每件案子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执法中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马伸桥法庭坚持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制订实施了一系列便民为民的举措。他们在诉讼服务室的明显位置悬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向社会公开《五个严禁》的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设立《干警监督台》将干警的姓名、照片、职务和联系电话等项内容公示于众。他们针对辖区面积大、当事人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全天候立案、接待来访制度,把每个工作日都作为接待日,每天安排一名法官负责诉讼接待,凡有群众打官司告状或法律咨询,他们总是热情接待,细心解答,及时立案,精心办理。他们制订了公正执法,禁止以权谋私;高效办案,禁止久拖不决;公开审判,禁止暗箱操作;文明办案,禁止生、冷、硬、横;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廉洁办案,禁止吃、拿、卡、要;热情接待,禁止敷衍厌烦;接受监督,禁止欺压群众的8项廉政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截至目前,法庭未出现一起因工作不到位或违法违纪引发的信访,先后收到人民群众的表扬信30多封、锦旗10余面,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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