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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身边的感动 —— 第四届“感动蓟州”人物评选开始啦!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5-25 18:00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区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日前,区文明委启动第四届“感动蓟州”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热忱期待您的参与。




评选时间

   2021年5月——11月


   评选范围
所有在蓟州区工作、学习、生活的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评选。往届“感动蓟州”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与家乡建设;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残或遭遇不幸的困难群众,努力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普遍赞誉。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保护和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始终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在群众中风评良好。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甘于默默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注重良好家庭、家风、家教;兄弟姐妹互助友爱,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参选方式

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推荐材料经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区委宣传部。


个人推荐:各界群众可以通过所在乡镇、街道党委进行推荐,也可以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向区委宣传部推荐。


推荐时间:即日起——7月15日

通信地址:蓟州区渔阳北路1号区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29128158

邮编:301900

电子邮箱:jzqxcb04@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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