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聚焦文明行为条例:蓟州交警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力度
来源:蓟州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5-17 10:00

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积极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加强交通不文明行为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5月16日上午,记者在光明路和迎宾路交口看到,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对一起不戴头盔驾驶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自《条例》实施以来,交警大队针对重点地段,以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主,采取劝阻、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方式,大力整治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交通执法的权威性和文明交通的影响力。截至目前,交警支队共查处各项不文明交通行为近16万起。


民警  杨继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以源头治理、路面查纠、营造氛围为抓手,通过规范文明出行秩序,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违法行为治理,持续提升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促进《条例》落地见效。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实现以点带面的治理效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