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夜间经济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
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市区两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活跃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市街区经营档次,在武定街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由天津蓟州古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购置小吃车、棚亭、餐饮设施设备、户外桌椅、阳伞、灯光照明等设备,让“城市亮起来,市民动起来,消费火起来”,全年资金总额15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局于2020年11月11日申请抗疫特别国债夜间经济发展资金项目资金150万元,于2020年11月11日收到该项资金,已于11月24日拨付到蓟州古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蓟州古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专业队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负责设施设备的采购,确保资金使用到位,规范使用。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票据专人管理,建立台账,财务机构职能职责设置明确、完善,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坚持每月对账制度,现金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无小金库等现象出现。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市区两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活跃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市街区经营档次,让“城市亮起来,市民动起来,消费火起来”,将该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小吃车、棚亭、餐饮设施设备、户外桌椅、阳伞、灯光照明等用以发展夜间经济。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购买小吃车、高档棚亭类经营设备不少于10个。
(2)质量指标
设施设备质量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
还未投入使用。
(4)成本指标
购买小吃车不少于7个,共计60万元;高档售卖车不少于5个,共计10万元;餐饮设施设备不少于7套,共计7万元;户外桌椅不少于25套,共计7万元;户外蓬伞不小于80平方米,共计3万元;花灯不少于15个,共计1.5万元;街景改造提升50万元;电力保障11.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初步完善核心景区餐饮、购物、娱乐、休闲等配套设施;促进夜间消费,为蓟州城市发展提供新的商机,已落实若干品牌商户;对自身的整体推广将为蓟州区旅游品牌的营销助力,有利于蓟州区文旅产业的保护和提升,已和文旅局达成重要合作。已完成和独乐寺、白塔寺等国宝级文旅景区达成合作,已和蓟州融媒体、网信办等联合宣传。因设备未到位,现增加就业岗位20个,设备到位后预计增加就业不少于100个。
(2)可持续影响
每年吸引顾客不少于30万人。
3.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投诉率小于1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疫情原因,购买小吃车、棚亭等设备还未投入使用,预计2021年4月15日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工作安排,将该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说明。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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