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住建委: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2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统筹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本次下达的负指标从《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1〕136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项目代码:12000022P41LB34100038)中核减,请做好相应账务处理工作。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其他需注意事项。
蓟州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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