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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蓟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07 10:30



关于调整蓟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住建委:

202111月,我局以《关于提前下达蓟州区2022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蓟财综[2021]6号),提前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60万元。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54)及《市住房建设委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函》,报经财政部备案同意,现将上述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调整为313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000021P54000210001D),请专款专用。

一、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你单位接文60日内完善绩效目标,并分别报送市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请你单位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于预算年度结束后及时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我局备案。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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