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蓟州区林业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资源管护支出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综指〔2022〕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资源管护支出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资源管护支出资金52万元,项目代码:12000022P36000210002P,专项资金目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执行中下达),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农林水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蓟州区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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