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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7:35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202423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直达资金)预算-594万元,用于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列入“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

一、请认真做好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计划和前期准备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请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支出后3日内,将《惠企利民发放明细表》报送至区财政局,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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