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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数字人才培育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5:49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数字人才培育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稳步实施,推动《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任务落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数字人才培育2025年实施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5〕9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有关要求,请结合职能系统总结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数字人才培育2025年实施情况,研究提出2026年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一)各区人社局、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请对照《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要求,结合各区、各行业、各单位工作实际,分析总结高级研修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工作成效(包括典型案例做法、指标数据等)、工作创新做法、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及2026年工作计划等内容,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进度及计划表》(附件1)。

(二)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请按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有关要求,总结2025年本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填报《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调查表》(附件2)。

(三)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有关通知要求,提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对接和数据上报等有关工作情况。同时,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30号)要求,提供2025年开展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等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其中指标能量化的应提供相关数据。

二、数字人才培育

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等有关委办局,请对照《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要求,总结2025年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其中指标能量化的应提供相关数据。同时,请结合本系统本单位数字人才培育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26年数字人才培育重点任务安排。

(一)以上各类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前,将上述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反馈市人社局,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版请发至指定政务邮箱。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赵文清  

          联系电话:63082701

          天津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徐静

          联系电话:28013597

政务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邮寄地址:南开区保山道12号B座二楼

附件:1.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进度及计划表

      2.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调查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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