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创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举措,紧贴国家“双减”政策,围绕天津市设置标准,结合实际优化审批监管机制,规范非学科类机构健康有序诚信发展。
一是创新监管举措,统筹规划优机制。区教育局深入研究国家“双减”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蓟州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将单一主管部门监管变为“1+X”审批监管机制,即区教育局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科技局分别为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管理部门。
二是明确审批流程,双线备案促规范。按照《蓟州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办事指南》,申请设立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人或自然人到区政务服务办申请设立;合格后由申请人将要件报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业务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申请人将要件、书面审查意见报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出具审核意见;申请人将要件、审查意见、审核意见报区政务服务办,由区政务服务办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载明监督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由区教育局与业务管理部门双线备案,加强合法合规办学,促进管理规范。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职责强监管。区教育局履行“负责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等六项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科技局作为本领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管理部门,履行“负责做好本领域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工作,做好已取得办学许可证本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等七项业务管理部门职责。
四是强化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见实效。“1+X”审批监管模式的确立,实现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科技局四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累计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9家。四部门在校外培训“监管护苗”“平安消费”“监管数据稽核”“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中依法履行职责,共管共治,逐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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