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推行“以函代验”破解养老机构 消防审验难题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15:00

蓟州区是全市农村地区养老机构最为集中的区域,由于经营场地受无产权证明、土地性质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经营者无法办理消防审查手续,影响企业经营发展。为解决此类问题,蓟州区住房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蓟州区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项目申请消防审批手续问题的意见(试行)》,今年3月,区民政局以邦均镇颐养年老年公寓为试点,通过“以函代验”的方式,帮助该企业顺利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属于我区首例。

一是明确问题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在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时发现,17家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受房屋无产权证明、土地性质等影响,无法通过消防审验。为解决问题,2024年12月3日,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区住房建设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17家养老机构无法通过消防审验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最终确定以“以函代验”的方式,为相关养老机构提供解决途径。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保障。针对该问题,区住房建设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蓟州区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项目申请消防审批手续问题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标准,打破了消防审验手续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要件壁垒。其中,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房屋建筑,只需由属地镇(街道)出具建筑土地规划证明,养老机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即可,材料齐全后,区住房建设委负责审查、出具消防意见函。这一举措切实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三是提供精准指导,节约办事成本。区民政局与区住房建设委依托《关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蓟州区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项目申请消防审批手续问题的意见(试行)》,通过“以函代验”的方式,为全区养老机构提供一对一精准指导,协助解决消防审验方面的疑难问题,加快审批手续的办理进程。3月中旬,我区邦均镇颐养年老年公寓作为第一家试点,已取得消防意见函,其他养老机构相关手续正在有序办理中。

下一步,蓟州区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及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确保养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