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开展单部门执法监管。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先进科技装备,科学设置抽查事项与比例,统筹兼顾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结合专项检查,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2024年,共实地检查272次,检查公示率100%,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
二是合力开展跨部门执法监管。协同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交通、属地政府等,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共联检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6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机构3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家、污水处理厂2家,牵头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等2家企业进行抽检,各项数据结果均已通过平台进行回填公示。
三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依据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规范,进一步完善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结果公示、统计分析等功能,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推动联查信息互认互享共用,实现检查结果联合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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