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守法意识,“事前”加大宣传。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新、改、扩建设项目企业及时开展送法下企服务,主动开通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对重点项目企业开展座谈培训会,讲清、讲明项目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提升企业守法意识的同时,助力企业学法守法,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强化施工安全,“事中”现场帮扶。对审批通过的在建项目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督促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场了解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查看现场态环境安全防范和污染防治设施配置情况,指导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累计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化管理8个。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事后”监督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所有走访企业,逐一告知、提醒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环境污染安全防范,并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累计发现并现场整改一般性问题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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