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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强化经营主体列异管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6:00

一是精准实施经营异常列入,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围绕经营主体年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对未按时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共有未按时年报企业14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6户、个体工商户7610户,已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后续信用约束筑牢数据基础。

二是联动推进跨部门惩戒,强化失信约束效力。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对9110户列异经营主体向社会公示,推动信息共享,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招投标、享受税收优惠等领域,对列异主体实施惩戒性限制,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失信成本,彰显信用监管威慑力。

三是严格执法清理“僵尸户”,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依法对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予以吊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户”,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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