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警报信号鸣放分类 1、战时防空袭警报信号的鸣放。 2、平时遇有重大灾害或依法履行每年演习时警报信号的试鸣。 3、警报设施检修时的测试性警报信号的鸣放。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响规定与时限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三、防灾警报信号鸣响规定与时限 1、灾害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时间三分钟) 2、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四、测试性警报信号的鸣放由技术人员操作,时间不得超过3秒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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