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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31 02:22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0763号建议的答复

  

赵嘉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区级资金配套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蓟州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市财政着眼于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财政关系,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了我区财力保障能力。一是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对需要由区承担支出责任的区级事权,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对涉及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不要求区承担配套资金,并针对我区困难较多、财力较弱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2017年,市财政共安排蓟州区转移支付34.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1.5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2亿元。二是继续提高共同事权市级分担比例。根据蓟州区实际情况,取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级配套要求,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将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程财政补助老五县分担比例从25%降低到20%;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从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市级分担比例,取消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区级分担要求,降低强制扑杀动物补助区级分担比例等方面加大了对区级支持力度。针对我区于桥水库生态补偿、森林防火等重点生态安全事项,进一步提高了市财政补助额度。此外,对市级事权委托各区实施的,市财政足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不要求承担配套资金。三是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林业改革发展、水务改革发展等10个大专项,下放审批权限,允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为保护涵养好京津冀的绿水青山,推进蓟州区的经济发展进程,我们将积极建议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蓟州区的实际情况,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同时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在减少或取消农口公益性项目配套,调整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办法,加大对民政优抚、社救对象、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十八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自然增长机制的市级补助标准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蓟州区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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