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375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卢嘉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天津市蓟州区森林民宿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民宿产业是蓟州区的特色产业和亮点产业,目前全区民宿已辐射到区内12个乡镇420户,床位数近6500张。为推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基础,强化顶层设计。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规划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聘请高层次团队编制了《蓟州区乡村休闲旅游规划》、《蓟州区民宿三年发展规划》,确保民宿发展的高品质、高水平,避免“千宿一面”同质化现象。二是抓模式,强化良性发展。积极抓住蓟州区作为集体土地入市改革试点、农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利好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和自有宅基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公司化运作、整村打造”的发展模式,以民宿集群化发展,解决单体民宿配套设施和服务空间不足的难题。三是抓规范,强化典型引领。印发了《蓟州区农家院(民宿)管理办法》,促进整体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积极推行民宿等级评定工作,解读《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现全区国家等级民宿已达到10家(甲级5家、乙级3家、丙级2家)。同时,实施“百家金牌民宿”引领计划,细化蓟州区金牌民宿评定标准,评选出首批40户蓟州金牌民宿,进一步扩大“蓟州民宿”的品牌影响力。
您在提案中有关森林民宿发展的建议,对我区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蓟州区森林民宿发展:
一是充分开展调查研究。采取问卷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所涉及问题进行调研,已发出50份线上调研问卷,线下实地走访了下营镇、罗庄子镇、官庄镇、穿芳峪镇、渔阳镇等5个乡镇和九山顶、盘山、梨木台等森林资源核心区的11家民宿,对制定森林民宿规范地方标准的必要性进行调研。后续将认真分析调研结果,并学习借鉴福建、浙江、广东等国内其他省份森林民宿建设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区正在统筹推进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蓟州区金牌民宿评定标准》等相关标准,从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方面研究制定森林民宿的具体实施标准,适时推进我区森林人家评选工作。
二是统筹推进森林人家建设。积极对接市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森林民宿鼓励促进政策,统筹利用林业经济专项资金,在项目用地、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人才等方面进行支持。充分利用周围森林资源、特色农产品、特色民俗文化等开发多样化的森林体验活动,整合森林民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资源,打造综合性森林旅游度假地。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渠道对森林民宿进行宣传,提升森林民宿知名度。
三是提升我区民宿质量水平。进一步强化民宿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积极申创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继续实施“百家金牌民宿引领计划”,再评选蓟州金牌民宿20户。同时,发挥旅游协会行业自律体系作用,规范文旅市场经营,持续开展“文旅大讲堂”,举办民宿“精品小班课”,整合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源,推进民宿管家职业化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民宿业主运营管理、内容塑造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文旅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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