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蓟州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蓟州政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工作,国务院于2018年1月26日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清市长、康义副市长对我市落实国务院3号文做了重要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天津市政府于2018年12月3日印发了《天津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方案),结合天津市整体发展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天津市措施。按照区政府转办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委及兄弟区沟通、取经、研讨。认真研究《意见》《市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文件的要求,逐条对照、对标对表,并梳理了我区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能。对《实施方案》涉及的31个相关委办局征求意见,对于一些重点问题主动联系兄弟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实现本区质量认证法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天津品牌。到2020年,全区科技领军企业拥有自主商标品牌达到100%,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6件,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突破195家,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突破33家,服务认证获证企业突破3家。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对标《市方案》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蓟州区实际,对于区级无权开展或到2020年暂时无法开展的工作,在起草制订本方案时进行了删减或调整,以符合区域发展实际。
本方案主要就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和强调。
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创新质量管理工具,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
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三是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四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五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六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我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
此外,本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质量立市、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政策原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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