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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解读说明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6-01 03:29



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解读说明


一、修订过程

《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是20134月印发执行的,主要依据201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174月,市政府办公厅开始着手市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结合《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蓟州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参照市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原县政府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工作,先后3次征求各镇乡街、政府系统各委办局、区属国有企业的意见,并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正式印发执行,为了保持与市政府工作要求的一致性,区政府办公室对标对表市政府工作规则,于20182月份开始再次对我区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了意见,报请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把握原则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政府工作规则》各个方面。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蓟州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为依据,努力体现依宪施政、依法依规行政,并将依法行政的内容增加了一倍,重要提法准确有据。

三是明确责任制。对政府工作从决策制定到落实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领导的责任,以便形成制度规范。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规则》共15章、76条,增加了1章、11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加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三大变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六个新蓟州”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表述。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职责,主要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加了推行权责清单的规定。

第三章政府职能,增加了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落实“生态涵养发展区”定位,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

第四章依法行政,明确了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以及执法工作作了进一步规定,增加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表述。

第五章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增加了加强政府协商、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和容错纠错机制等内容。

第六章政务公开,增加了推进五公开、推行互联网+政务、做好舆情回应等规定。

第七章监督制度,增加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等规定。

第八章会议制度,对会议审批、精简会议和会后落实以及参加会议人数等作了进一步规定。

第九章公文审批,进一步明确了公文报送、限时办理、审核签批和精简公文等规则。

第十章督查考核,本章为新设章节,强调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实施清单管理,对督促检查、绩效考评、行政问责等作出规定。

第十一章内外事活动制度,对照区委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区政府领导同志会见、公务接待、新闻报道、出访等活动,细化了报批程序、日程安排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第十二章应急值守,强化了各级领导24时带班和重特大事件首报责任。

第十三章廉政建设,增加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六项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等内容。

第十四章作风建设,增加了巩固拓展八项规定成果、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狠抓落实之风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章附则,明确区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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