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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08:19


《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我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根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规资森保发〔20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体系。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现代化旅游城市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2020年,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有5项:一是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和管护责任,并将天然林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严格管理天然林资源。三是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科学合理的对天然林进行系统修复和监测评估。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以及探索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等。五是落实监管制度。加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舆论监督,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部分:建立组织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了蓟州区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确立了蓟州区天然林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并将相关部门职责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安排部署,编制修复规划,明确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落实保护和修复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手段,提高公众对天然林生态、社会、文化、经济价值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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