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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升级加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25 10:08



《关于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升级加力助推脱贫

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问:出台《关于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升级加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背景?

答:近期,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2020年天津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津民发〔2020〕15号)、《天津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津民发〔2020〕19号)、《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0〕20号)等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中的重要作用,我区制作了《关于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升级加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问:《方案》包含哪些社会救助方面的内容?

答:主要包括认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综合运用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开展救助、加强在保对象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3.问:落实《方案》有何要求?

答:一是要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发现和预警机制;二是要落实好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要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四是要加强临时救助;五是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六是要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工作。

4.问: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工作有何要求?

答:一是要提起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放在兜底保障之底抓实抓细抓好;二是要摸清人员底数,定期走访,摸排了解生活状况和不同需求;三是要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四有”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合法权益;四是要合理确定供养方式,提倡就近集中供养,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五是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5.问:当前,我区都有哪些救助方式?

答:我区的社会救助方式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发点球”式精准救助(天津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蓟州区精神残疾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专项资金)。

6.问:困难家庭到哪里申请救助?

答:困难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家庭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也可通过“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中救助申请“直通车码”申请救助。对于人户分离的急难型救助项目,也可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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