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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5-15 01:02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我区印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蓟州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的背景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发展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区教育局牵头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做了修改完善,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明确到2020年全面实现四个工作目标:

一是扩大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20192020年建设幼儿园91所,新增学位5640个;二是补足配齐保教人员,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确保持证上岗,逐步实现依法依规用工;三是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市、区、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全区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四是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保教质量,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十项任务,涉及五大方面,具体如下:

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明确20192020年建设数量。20192020年,新建农村幼儿园12所、重建农村幼儿园67所、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12所,累计建设幼儿园91所,共新增学位5640个。

二是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重点围绕加强民办托幼点备案管理、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行为,开展清理整治等提出具体举措。

三是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职工补充机制,通过招聘事业编制、转岗分流、自聘和劳务派遣等方式补充师资。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人,中小学教师转岗分流幼教岗位教师50人,自聘及劳务派遣方式补充教师652人。2020年,通过以上方式,计划招聘50人、转岗50人、自聘及劳务派遣188人。

四是强化安全防控。建设市、区、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提高保教质量。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保教;做好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等,健全完善城乡帮扶机制,推动全区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四、《行动方案》的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是落实《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我区今后两年发展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是我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学前教育发展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依据。要求各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瞄准发展短板,拿出实招硬招,统筹协调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考核,将学前教育两年行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政策原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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