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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8-27 02:31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建设智能社会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44号),推动实施《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总体行动计划和十大专项行动计划》(津政办发【2017112号),市政府于2018511日印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津政发【20189号)。

5月中旬,市发改委通知要求市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政策分工,结合自身职责,逐项研究制定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办理渠道、流程、要件及联络方式。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市发改委《关于请制定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函》后,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会同区工信委、人社局、财政局、招商局等部门召开了多次对接会议,进行了研究探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在与市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正在实施的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照市里下发的文件要求,明确了办理渠道、流程、要件及联络方式。通过与相关单位多次对接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蓟州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注:该细则中“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智能化节能改造”“ 支持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三个子项内容系我区正在执行的发展支持政策,纳入本细则中;细则中的其他支持政策是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文件要求)。

链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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