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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公安蓟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7:30

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方案

政策解读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工作,做好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为深入推进我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管理,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方案》。

保安服务业是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安全服务的特殊行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保安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集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押运、安检、技防、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于一体的现代新兴安全服务行业。保安服务涉及车站、码头、学校、商场、医院、金融单位、居民小区等单位和区域,担负了大量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出台《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是为了构建行业自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保安服务业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行业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效推动我区保安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方案》的工作重点

(一)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未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或者未通过保安员考试,无证上岗的行为。

(二)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未按规定穿着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志,以及保安员服装违规佩带“特勤”或者“特别勤务”标识的行为。

(三)保安从业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包括法律、保安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岗前和在岗定期教育培训等行为。

(四)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各类保安服务性质的组织和擅自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以挂靠、承包、委托、加盟、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的行为。

(五)保安从业单位未依法备案的行为。

(六)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七)保安从业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致使发生所属保安员违法犯罪或者枪支、运钞车、服务目标被盗抢等案事件,或存在相应安全隐患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确定了责任分工、划定了工作时限。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构建竞争有序、服务规范、优质高效的现代保安服务行业体系,切实发挥保安服务行业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责任分工

一是成立蓟州区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区有关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三)工作时限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

二是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

三是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1月25日)。

四是总结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1月25日至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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