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蓟州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能力提升做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区应急局组织编制了《蓟州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广泛征求了各乡镇街、园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最终达成一致。
二、预期目标
本区行政区内如果突发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等事故,迅速启动预案,按照规范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程序,各部门根据应急响应任务职责开展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关键基础设施或关键资源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1.风险分析与情景分级。按照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储存条件等因素,将我区现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场所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涉氨企业,民爆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10种重点情况,并根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了风险等级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情景划分为四级,同时对情景任务进行了具体阐述。
2.组织机构及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区应急委设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职责按总体预案规定执行,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明确了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区应急指挥中心、基层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以及职责,对应急资源调度、确定现场处置方案、安全疏散、应急监测等7项处置措施分工进行了说明。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消防部门及有关救援队伍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各工作组迅速集结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如有必要,将扩大应急。在事故处置结束后,立即搜集各方面信息,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区政府。
4.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由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多种措施,集中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救援。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统筹纳入了7种保障类型的12支保障力量,并对能够提供的保障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并定期演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分为企业层面、属地层面和区级层面,根据需要评估应急救援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不断提升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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