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从源头上加强于桥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区域实际,我区制定了《蓟州区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实现畜禽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粪污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彻底解决入库坑塘、沟渠水质污染问题,切实保护好于桥水库水源地。
三、主要内容
《治理方案》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四方面内容构成。
在指导思想部分,强调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聚焦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畜禽养殖粪污防治体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在目标任务部分,确定全面完成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实现畜禽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在主要措施部分,一是开展精准治理,坚持因户施策、分类治理的原则,引导畜禽养殖户发展庭院经济、推进外迁集中养殖、强化规范管理措施,科学、高效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整治。二是落实长效管控,解决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少二级保护区粪污消纳总量、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彻底消除畜禽粪污对入库沟渠、坑塘水质的污染。三是推进全面整治,对入库沟渠、坑塘的其他污染源深入开展排查治理,推进污染源治理全覆盖。
在职责分工部分,围绕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务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在保障措施部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蓟州区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抓好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环库区乡镇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落实“战区制、主官上”,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乡镇分管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全部圈养、畜禽养殖监管无缝隙、污染监管无死角。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网格员落实所包区域养殖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填写巡查日志;村干部对所包养殖户每周全覆盖巡查一次;乡镇包村干部定期对包村养殖户进行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10户。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区农业农村委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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