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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蓟州区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03 15:55


2021年蓟州区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策略,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精神根据《2021年天津市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津卫疾控发〔2021153号)要求,为实施好2021年我大肠癌筛查工作,提高大肠癌防治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2021蓟州区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的60--74岁常住居民和既往发现的高危人群作为今年项目工作的目标人群。全年完成问卷调查35000人,便潜血24613人,高危人群随访9800,肠镜检查460人。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三个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问卷调查及实验室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确保筛查对象知情同意。对参加筛查的群众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和免疫法便潜血检查工作。问卷调查结果阳性或便潜血检查结果阳性的调查对象确定为高危人群,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其发放《建议参加全结肠镜检查通知书》,并建议其至我市全结肠镜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天津市人民医院、蓟州区人民医院、蓟州区中医院)进行全结肠镜检查。

二是高危人群随访。开展既往发现的高危人群随访,高危人群名单由市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标注。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随访工作。进行一次免疫法便潜血检查,对便潜血检查阳性者建议到全结肠镜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肠镜检查。

三是资料汇总上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将问卷调查、便潜血检查和随访数据录入大肠癌筛查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大肠癌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社管中心负责全区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

(二)加强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加强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蓟州区卫生健康委社管中心负责辖区各相关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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