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古庄镇“上合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村、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确保“上合峰会”期间全镇的安全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尤古庄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金磊同志任组长,李金山、王富、韩凤平、冯欣月、王青涛、丁海燕、孟凡振、郑立军、刘晓玲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综合治理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中心校、派出所、交警队、电管站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十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为:工业专项整治小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小组;商贸流通专项整治小组;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小组;农村危房及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小组;桥梁涵洞、水利设施及坑塘防溺水专项整治小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小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小组;文旅安全专项整治小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各村、各企业成立由村支部书记和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
二、职责分工及整治内容
(一)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组长为副镇长丁海燕同志,牵头部门为综合治理中心。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副镇长丁海燕同志,牵头部门为综合治理中心。
(三)商贸流通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副镇长丁海燕及各片包片领导,牵头部门为综合治理中心,各片按照“九小场所”包保台账认真履行职责。。
商贸流通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是否有违法销售汽油、柴油、液化气等行为;2.销售油漆、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安全;3. “九小场所”重点是消防设施损坏、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情况、有无私搭乱接电线、有无超大功率电器、有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有无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是否过期等情况。;4.检查尤古庄大街小商贩是否在公路边摆摊设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小组组长政法书记王富同志,牵头部门为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配合。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重点对道路交通“两客一危”车辆、公交、油气管道、道路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开展排查整治,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2.尤古庄集贸市场仓桑公路段、尤古庄卫生院宝平公路路段、学校等人员、车辆较为密集路段开展经常性治理;3.督促各村安全员做好主干路路口交通劝导工作。
(五)农村危房及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三级调研员刘晓玲同志,牵头部门为村镇建设办公室。
农村危房及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前期未整改的自建房做好汛期人员转移或整改,未居住的做好避险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2.强化建设施工特别是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开展以“防触电、防坠落”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施工人员无相应资格上岗施工,严查非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严防施工中机械伤害和压伤等人伤害事故。
(六)桥梁涵洞、水利设施及坑塘防溺水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副镇长孟凡振同志,牵头部门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公共管理办公室。
桥梁涵洞、水利设施、种、养户及坑塘防溺水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桥体是否有裂缝、是否下陷、是否有桥翅或护栏、有无警示重车驶入标识等;2.变压器周围防护栏、水利设施用电、机井有无防护设施;3.养殖户草料堆场是否专库存放、是否远离房屋、是否有安全通道及安全通道是否堵塞、有无灭火自救设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及线路老化等;4.检查坑塘防护围栏是否破损,警告标识是否清晰可见等;5.对在坑塘进行垂钓人员进行劝导。
(七)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人大副主席、三级调研员王青涛同志,牵头部门为公共服务办公室。
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机构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用火、用电是否安全;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完好;3.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有无损坏、埋压、遮挡等影响使用情况;4.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5.有无应急救援预案、每年有无组织两次以上的逃生演练。
(八)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副镇长丁海燕同志及各片片领导,牵头部门为综合治理中心,各村配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4.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5.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6.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7.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8.餐饮等场所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9.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10.村民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金属软管、燃气自闭阀、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等;11.对可能涉及到燃气管道施工的做好施工前报备,做到“八个一律”。
(九)文旅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为宣传委员韩凤平同志,牵头部门为宣传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文旅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包括:1.农家院食品进货渠道是否安全,卫生是否合格。2.农家院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是否合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安全。3.农家院内秋千、滑梯、坑塘、越野车等娱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十)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小组组长为副镇长丁海燕同志,牵头部门为综合治理中心。
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主要包括:1.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备食品销售许可证;2. 食品经营单位员工有无健康证;3.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进货渠道是否安全,有无进货台账、有无存在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4.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有无防尘、防蝇、防鼠、防污染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带头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施闭环管理。严格履行电气、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审批手续,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村两委是村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村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全面排查本村变压器周围防护栏、水利设施用电、机井有无防护设施、养殖户草料堆场是否专库存放、是否远离房屋、是否有安全通道及安全通道是否堵塞、有无灭火自救设施等,农户用电是否有无私拉乱接,严重老化、超大功率用电设备,用电设施是否已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运行是否正常,线下树是否砍伐,农村小超市商店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室内电线是否私搭乱接,农村居民房屋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高空作业是否有防护设施,各户燃气安全“六个百分百”是否全部整改完毕。
(三)各村、各企业、各专项排查整治小组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不漏一企、一村、一户的要求对安全事故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形成前后对比,做到痕迹化、闭环管理。各村、各企业、镇各专项整治小组自即日起至9月中旬每周对本村、本企业及各自领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一次,并将排查整改台账交至综合治理中心。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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