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共天津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精神,近日,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天津市蓟州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指出的“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示要求,自2022年7月起,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先后对接审计署资环司、天津市审计局以及青岛市、福州市、安吉县等多家审计机关学习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并实地调研走访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听取意见建议,2024年度《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研究》科研课题荣获全市第一名,这些都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
二是科学设定指标,树立鲜明评价导向。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蓟州区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立足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围绕全面覆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执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关键环节,《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划分为五大方面、22个具体指标。采用“定性+定量”双轨评价模式,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监督考评等情况作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级评价。引入正向激励机制,避免“一刀切”评价,对推动生态治理成效显著的干部给予专项激励,通过“审计—评价—问责—激励”闭环管理,实现“以审促改、以评促治”,推动领导干部从“重经济轻生态”向“绿色发展政绩观”转变。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促进治理效果提升。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贯通,加大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等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发挥好《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坚持以制度创新守护绿水青山,以担当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为蓟州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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