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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8-09 11:05

一、制定《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等要求,我市被正式列为全国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202212,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紧密结合蓟州区实际情况,我区聚焦蓟州区“三地一城”功能定位,坚定实施区第二次党代会“一四五八”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创新驱动、分类指导三项工作原则。

    《实施方案》提出: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

三、《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是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数量、位置、功能和规模,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全覆盖,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二是推进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因地制宜建设有序推进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

    三是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实施方案》提出,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回收平台化发展。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建设集产废利废信息收集分析、价值评估、集中交易、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展平台经济,打造废旧物资集散市场。

    四是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水平。《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相关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

    五是促进二手商品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提出,丰富流通渠道,促进闲置二手物品交易、租赁和交换使用,提高废旧物资利用效率。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

    六是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推广力度。加快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七是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鼓励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水平,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四、为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政策保障,包括:一是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土地、设施、路权等要素保障力度。二是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谋划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争取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资金支持。三是强化行业秩序监管,规范回收运营、二手商品交易、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数据统计分析,贯彻落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核算方法。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实施,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本领域相关规划设计和推动落实以及相关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等企业监管服务。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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