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蓟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应急预案》在进一步提升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为更大发挥《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作用,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物质财产损失降到最低,根据区政府总体安排,依据2022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在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
二、《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拥堵,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树立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增强各部门处置紧急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宗旨,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稳妥应对、避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最大限度降低紧急事件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影响,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预案》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1.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为载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各有关部门在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四、如何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成立蓟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三是根据运用实际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估修订。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天津市蓟州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农作物损失,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预案》编制依据是什么?
依据《天津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为做好蓟州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依据《蓟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参考《天津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蓟州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蓟州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该预案先后征求了39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预案是本区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由8个部分,36项重点工作组成。《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建立了组织体系,明确了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一)确定预案的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农业有害生物主要指“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及其它常年发生面积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天津市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的农业有害生物,并依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二)成立组织体系。成立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领导机构,成立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办事机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及下设处置组、技术组、保障组、治安组、宣传组。
(三)制定监测与预警工作机制。明确了监测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等,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明确预警发布和解除工作及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响应措施。
(四)制定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明确信息报告工作要求、职责部门和报送流程及先期处置工作要求。明确了分级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发生一级、二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由区指挥部分别启动一级和二级响应,发生三级、四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启动三级、四级响应。
(五)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从信息、队伍、物资、经费、技术等方面明确应急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对宣传培训和演练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五、为保障《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成立蓟州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全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
六、关键词解释
农作物:人类大面积栽种或大面积收获其果实、种子、叶、变态根、茎以及花,供盈利或口粮用的植物的总称。
农业有害生物: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病原体的种、株系或生物型。
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特别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新发现的农作物病虫害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确定其分类前,按照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管理。
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和环境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且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蓟州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蓟州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原《预案》在指导推动我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随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原《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名称、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三是原《预案》与《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在一些方面存在不统一,为了充分贯彻执行《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修订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修订过程有哪些?
答:蓟州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先后征求了市级动物疫病防控专家意见、指挥部成员单位书面意见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
四、《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运行机制、应急处置、善后处置、保障措施、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及附则。
五、《预案》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一是调整了区指挥部办公室设置相关内容。原《预案》区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区畜牧水产中心,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现区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同志、区畜牧水产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二是调整了部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基本上参照《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设置,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
三是对部分成员单位名称进行了修订。
四是修订了原《预案》中运行机制及应急处置部分内容,对行为主体及执行程序进行了修改。
五是新增非洲猪瘟为一类重大动物疫病。
六、为保障《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人员保障。成立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积极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将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加强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
七、关键词解释
1、暴发:指一定区域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2、疫点: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患病动物所在饲养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3、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4、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5、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划定标准,依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
6、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为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对《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完善本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进行,提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蓟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应急预案》修订的过程是什么?
区卫生健康委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初稿)》。在卫健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积极与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公安蓟州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共采纳2条对照修改并与相关单位达成一致。目前,各委办局、乡镇(街道)均反馈无修改意见。
区卫生健康委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修改意见。
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附则六个部分。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是设立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二是成立蓟州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区领导小组的部署,协助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有关工作;三是规范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分工,协调有序做好突发事件全过程及后续相关处置工作;四是明确医疗卫生救援机构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
(三)信息报告
建立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对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导致的伤病员情况和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是应急响应分级,按照事件分级做好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二是处置措施,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三是社会动员,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调动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四是应急响应终止,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并将终止响应信息报上级部门;五是信息发布,按照事件级别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是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区、院两级医疗保障队伍,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治能力;二是物资保障,制定物资储备计划建议。多部门配合做好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三是资金保障,明确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财政负担;四是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区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安排调度,保证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信息技术保障,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六是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六)附则
一是责任与奖惩,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应急演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卫生应急管理与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预案管理,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在此期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
《天津市蓟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修订《天津市蓟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范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5年职能划转以来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增大,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数量的增加,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已经从传统的生产安全,发展成为社会生活安全,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持续增长,大型化、高参数、高危险性特种设备不断增加;老旧设备越来越多,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不可预知的风险随之增长。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区2017年编制的《蓟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已无法适应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今年我区依据《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蓟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应急预案》的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领域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应急预案》作为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专项预案,是健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预案修订,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增加了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了保障。
三、修订过程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修订稳步推进。为全面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专门成立了编修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并邀请技术顾问进行编修指导,在充分调研后起草修订了本《应急预案》。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应急预案》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期间,征求了全区45个部门、单位意见,其中44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家单位提出1条修改意见,采纳1条,其余均无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均无意见。先后经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八部分。
(一)总则
明确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等。强调事故应急救援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二)组织体系
确定我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的组成,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专家组在事故救援中的职责与任务。
(三)监测与预警
主要对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做出了规定,明确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要求上报情况,并做好应急准备。
(四)应急处置
主要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响应升级、新闻报道及应急结束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特种设备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区人民政府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伤员抢救、灭火消毒、人员疏散、隐患处置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区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置,事故险情得到消除。
(五)后期处置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明确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装备保障措施,参与保障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对预案的宣传以及演练做出了说明和规定,明确了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宣传教育、培训职责。
(八)附则
主要对事故救援中相关单位的责任与奖惩、涉外情况、预案管理、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天津市蓟州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蓟州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我区燃气行业专项预案,是本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燃气企业应急预案编修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我区现行《应急预案》为2017年修订,在指导推动全区燃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天津市机构改革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现行《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天津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编制了《应急预案》,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了法律顾问和社会群体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八部分。
一是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预案体系。
二是组织体系。明确了组织体系组成及职责,以便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预防与预警。建立并完善了燃气突发事件监测防控体系,同时,根据燃气突发事件,确定了预警级别及预警响应措施。
四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进行信息报告、开展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实施应急处置。
五是应急响应。根据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了本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高到底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重大及以上燃气突发事件为一级响应,较大及以下燃气突发事件为二级响应。
六是后期处置。明确了相关单位应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救助、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恢复燃气正常供应等工作,确保受灾用户的基本生活,同时,尽快消除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应急宣传等保障措施,确保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应对。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开展燃气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八是附则。对本预案及燃气经营企业的编制、修订、审查、论证、备案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天津市蓟州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蓟州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我区集中供热专项预案,是本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及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编修和管理的基本制度依据之一。我区现行《应急预案》为2017年修订,在指导推动全区集中供热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天津市机构改革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现行《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编制了《应急预案》,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了法律顾问和社会群体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括八部分。
一是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预案体系。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以便供热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预防和预警。建立并完善了蓟州区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根据停热影响范围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由低到高确定了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同时明确了预警响应措施。
四是应急处置。确定了信息报告流程、先期处置等工作,及时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五是应急响应。结合《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发生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后,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积极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在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基本处置完毕,经有关机构和专家评估,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基本消除后,宣布响应结束。
六是后期处置。明确了相关单位应做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七是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等保障措施,确保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应对。
八是附则。针对本预案及供热企业的编制、修订、审查、论证、备案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天津市蓟州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天津市蓟州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14年修订施行以来,对加强和规范蓟州区火灾整体应急救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消防改革的不断深化,《预案》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需要,亟待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编制《预案》。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处置和应对我区火灾事故,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强化联动协作,持续优化完善灭火救援体系,确保决策科学、指挥高效、保障有力,有助于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有效、科学、高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修订过程
针对本次《预案》编修工作,专门成立编修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深入了解我区火灾防控形势,积极解决火灾事故处置中面临的各类问题,新修订的《预案》征求了4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后又经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最终修订完善,确保《预案》合法有效。
四、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8个部分33条。主要修订以下8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挥机构构成。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意见,消防救援队伍统一退出现役编制,不再隶属公安系统管辖。同时成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隶属应急管理部直接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的法定职责和地位。同时按照天津市蓟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统一要求,在《预案》修订中,成立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了指挥架构体系和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二是调整增加了部分成员单位。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分单位职责任务调整的实际,将成员单位调整为19家,进一步细化了职责任务分工,厘清了职能任务边界,特别将外事机构,统一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全覆盖、无盲点。
三是丰富了专业骨干力量。在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载体,使联勤联动保障机制更为完备,提出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任务和所要发挥的具体职责作用。
四是完善了应急值守机制。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战区制、主官上”的具体要求,规范了灾害事故发生情况下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增加了召回机制以及何种情况下由谁召回问题。同时,针对信息报告工作的类型、内容、时限等内容进一步给予规范和明确。
五是统一了应急响应流程。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四级响应机制,界定了各响应等级的具体灾情特征,并明确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机制的启动部门、具体任务,使应急响应机制更为科学、规范、有序。
六是增加了新闻处理和舆情应对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原预案中信息发布内容涵盖不全面,时效性不准确,不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发布流程等问题。同时,结合当今社会自媒体广泛流行的特点,增加了舆情管控内容,强化灾情发生时,政府的正面引导作用发挥。
七是强化了物资保障能力建设。扩大原有物资供应均有消防救援队伍自行保障的限制,提出了“协议供货+购买服务+自行保障”的多种形式物资保障机制,同时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存储+使用+处置”的明确要求。
八是增加了应急基础力量构成。在原有交通、医疗、通信等常态公共应急保障资源基础上,结合应急救援工作常态联动部门的现实需要,增加了供电和气象等常见应急力量的保障内容。
《蓟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蓟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应急预案》是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一是随着我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深入,传染病输入风险加大,新发、再发传染病风险增加。二是我区各类景区陆续开放,来我区旅游人流量逐步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各种传染病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几率。三是学校和幼托机构仍将是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危地区和场所。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制定《应急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8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对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专家组、专业技术机构的构成和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预防和预警。主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风险评估、预警进行了明确。
(四)信息报告。主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应急响应。主要对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措施、处置措施、应急响应终止进行了明确。
(六)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恢复生产、调查评估、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等内容。
(七)应急保障。主要包括机制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通信交通保障、宣传教育等内容。
(八)附则。主要包括名词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为保证《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应急预案》通过强化机制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通信交通保障等措施,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整体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应急工作,明确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事故处置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住房建设委牵头制定《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46号)要求,区住房建设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修订。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蓟州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预案》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答:一是突出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二是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区指挥部关于一般、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权限,细化了保障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是规范预警响应。在预警和信息报告及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完善。预警和信息报告,将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分4个应急响应等级,对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四是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各单位迅速到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及时处置。五是强化预防管理。注重与市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满足处置一般、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需要的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设备物资。要求建筑企业建满足工程需要的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8
个部分,以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指挥体系示意图、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4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包括制定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等。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工作组、专家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
第三部分是预防和预警,主要包括预防、预警、预警转发、预警应对措施、预警调整与解除等。
第四部分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响应等级、资源调动、新闻报道与舆情应对、应急结束等。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主体、事故调查内容等。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包括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宣传教育等。
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包括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等。
五、为保障《预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1.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区住房建设委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组成的编修专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编修指导,在充分调研后起草重修了《预案》。
2.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对《预案》中涉及到的17个相关单位征求了2轮意见建议,其中共收到各委办局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通过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并经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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