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津庄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镇燃气使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我镇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订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
(一)抢险救援作业程序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划定污染警戒区,立即疏散污染区内的所有人员,并用警示带进行隔离,各主要路段设置警示牌,做好现场监控。
2.对燃气中毒或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治,严重者送医院进行抢救。
3.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手机、呼机、对讲机、碘钨闪光照相机)等,严禁穿戴钉子鞋和化纤服装进入隔离区。
4.抢修结束后安全监测警戒组对事故现场作全面清场监测,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地下设施和室内等容易积聚燃气的场所,根据现场安监监测报告确定现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抢险救援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应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并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穿戴防护服,携带相关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公共安全办牵头,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村建办、派出所、医院等部门参加,组成临时工作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四)应急结束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不会次生衍生其他灾害后,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公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急保障
(一)预案启动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指挥部全体成员的通信方式,建立通信系统制度,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平时配备灭火器、灭火沙,保证事故发生时,灭火设施有效。
四、后期处置
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燃气设施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常运行。各地有关部门应监护其使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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