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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11:10


一、制定《蓟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编制的《应急预案》是依据新修订的《天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蓟州政办发〔202011进行的修订。新修订《应急预案》紧密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实际需求,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目的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编制的《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的通知》《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蓟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天津市蓟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

三、《应急预案》如何规定事故分级

答:《应急预案》中按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程度、扩散性、社会影响和应急处置所需调动的资源力量等因素,将事故级别由高到低分为4个级别。分别是: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适用哪些情形

答:适用于蓟州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发生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应急预案》组织体系是由哪些部门组成的

答:区级成立蓟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粮食中心)、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局等25部门组成。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经区指挥部批准成立现场指挥部。

、《应急预案》包含哪些应急处置程序?

答:根据《应急预案》规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程序主要包括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工作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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