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蓟州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对照蓟州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不断深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根据2019年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天津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任务,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区统计局2019年共安排“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30家,同时对以前年度14家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报表差错和数据不实等情况,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全方位规范统计法治工作
2019年年初,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统计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案件启动、检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各个法治工作环节给予规范,相继制定并完善《蓟州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蓟州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蓟州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天津市蓟州区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天津市蓟州区统计调查证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见缝插针”式普法。借助统计调查表催报、执法等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的时机,当场讲解国家统计制度,宣读、解释统计法重要法条,收到直接、明显的效果。二是制作普法宣传单。将“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4”全国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党员教育活动内容,全体党员干部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累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6000多份。三是借助专业培训会普法。在一年一度企业年报培训会上,对基层统计报表人员进行法规知识宣传,保证每家企业每年接受一次统计法制教育。2019年,共开展培训14场,培训人数1068人。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召开乡镇街、园区、主要职能部门法规宣传培训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意见》、《办法》和《规定》。五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着力提高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六是将《意见》、《办法》、《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向区级领导开展了统计法知识宣讲。
(四)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制订工作方案,集中治理统计造假问题。9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了《蓟州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规定》,分别对统计局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对重点单位开展了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工作。10月15日,面向全区27个街镇乡、开发区和9家重点职能部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16年以来下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定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各业务科室建立健全了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评估办法和工作机制、完善了《关于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等5份文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专业性
一是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2019年区统计局共组织8人次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2019年区统计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及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人员为13人,占全局人员半数以上,切实保障和提升了统计执法专业力量。二是以法规牵头、对各专业轮流培训的方式,先后几次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和统计指标等内容,整体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的业务素养。
(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排除干预执法活动行为
按照《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区统计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台账及汇总表格上报市统计局,并就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同时,区统计局积极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建立相关移送机制,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及时上报。2019年,全区无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
(七)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和决策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流程
为加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防范重大风险,区统计局制定并严格执行《蓟州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细则》、《蓟州区统计局内部控制手册》、《中共天津市蓟州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相关制度。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法治观念仍然较为淡薄,填报数据漏填、看错计量单位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隐患。
(二)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
2019年,一套表报表单位达369家,而持有执法证书人员仅有5人(新申领的8人因证书未到,不能参与执法),日常统计工作任务繁重,只能见缝插针抽时间进行执法检查,因此,统计执法证持证率仍需提高。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
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按照要求完成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参加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有关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精神,要求全区统计系统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守住纪律底线。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对新入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门培训;利用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学习;集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法律意识。
(二)带头用法
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相关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积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工作重点,高效开展执法检查
在做好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企业和新增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二)坚持执法检查和夯实统计基础相结合
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规范指标填报,确保统计制度执行到位,让日常执法成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利用专项业务培训、基层调研指导、社区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业务人员、被调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不断提高全系统、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
(四)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通过执法证考试、专业培训等手段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正确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蓟州区统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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