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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8 10:16

蓟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关键奠基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重点内容。区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40余次,亲自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先后10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区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讲法释法常态化,用实际行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区同志作出了表率。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落实3人编制,累计制定重点文件13件,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圆满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中央法治督察迎检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2.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政治学习日、党校培训、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处级干部任前考试重要内容,组织36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4623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先后举办“蓟州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区管处级干部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等培训班12场。深入开展法学研究,选送优秀论文5篇,法治实践研究重点课题1个。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蓟州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制定《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求,开展覆盖全区的法治建设督查考核,组织集中述法和专题述法活动,将“述法”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报告。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一体化建设”总思路,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着力加强监管效能。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细化“一单两库”,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抽查公示全覆盖”。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事中事后监管、质量问诊“五位一体”监管模式,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三年在市级考核中被评为“A”级。

二是有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三个减排”。完成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单位燃气锅炉低氮对标改造、137家涉VOCS企业建档立卡、20家涉VOCS低效设施企业综合治理。统筹推动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年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6次。全区PM2.5年均浓度改善至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优良天数为267天,同比增加11天,两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水环境治理效果明显。持续推进于桥水库夏季藻华监测,守护居民用水安全。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全区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全市第二。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监测和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一次性通过率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4个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及6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9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顺利通过验收。全年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生态“绿心”涵养功能进一步增强。

三是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加强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建立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与36家企业包联制度,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公益律师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加强司法保障,对于涉企、涉重大工程项目的5000余件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妥善化解2件破产案件,推进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和市场资源的优化整合。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市场主体公平进入。制定2021年度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失信行为修复明白纸》,设立“信用服务”窗口,试点推出“蓟州诚信卡”,推广应用自然人综合信用评价小程序,积极探索“信易+”应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五减四办”改革任务,现有“马上办”事项615项、“网上办”事项1181项、“就近办”事项693项、“一次办”事项1236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轻微违法不处罚”等系列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754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以“双打”行动、“铁拳”行动等为抓手强化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监管。推广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措施,企业登记网上报件率达98%以上,注册登记核准时间压缩至0.5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到20天。

2.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制订实施《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4项制度文件,编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截至目前,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蓟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2020-2035年蓟州区民政设施布局规划、黄崖关长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完成全部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制度,全年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25件,备案审查5件。制定蓟州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栏,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各类清单事项均动态调整并按照要求公示。出台《蓟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开展后评估文件6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3次。全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29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到50%。71件检察建议、3件司法建议落实回复率100%。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推动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制度机制,依法规范卫生、交通、市场、旅游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用法治思维清整农村集体资源做法被全市推广,并成功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3.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严格规范。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等11支专业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工作开展有序。清除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272人,为1451人更换执法证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有效处理疑难复杂执法问题29项。出台实施《天津市蓟州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选聘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将行政执法情况列为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内容,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健全执法人员线上培训、日常考核机制,有效落实日抽查、月评查、季通报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出台《蓟州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的指导意见》《蓟州区关于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涉企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优先运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出台《蓟州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四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年度归集执法信息14万余条,其中行政检查13万余条,处罚案件13796件,抽检行政处罚案件2076件,提出监督意见171条。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立审分离”,建立蓟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年依法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0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和依法撤销行政行为22件,纠错率24%,经复议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连续四年实现100%。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处理执法投诉6件次,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4.司法体制建设公正文明高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进行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立案首办负责制”,建立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全年各类案件结案率82.25%,执行到位标的额8.8亿元,77%刑事速裁案件实现了当天结案。加强检察监督能效,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突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年督促立案15件,监督撤案13件,为弱势群体挽回损失33万余元,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3件。深化警务建设,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全年共办理审前、未成年、假释、保外就医等调查案件131件。33个安置帮教基地确保了3096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100%。

5.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强化三级矛调中心建设,全区年度共接待来访6207批次,近期办结率达99.9%,全区1018个调解组织、325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近2万次,依法有效化解重要社会矛盾纠纷1400余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畴,组建蓟州区退役军人信访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公调、检调、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诉前治理,推进“无诉讼乡村”建设、“枫桥派出所”建设,年度诉前化解纠纷86余件,调撤率达到83.33%,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打造多元化联合调解试点,探索推广“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司法建议”、“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巡回法庭+多方联动”等先进经验,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成果在人民网、央广网、天津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多元联合调解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纠纷158件。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蓟州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得“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各类宣传600余场次,49项法治宣传活动被中国普法网、市级媒体宣传推广。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覆盖全区中小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60余场次。开展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活动,组织3928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网上法治培训,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主动学习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努力实现理论学习向工作实效的成果转化还不够明显。比如在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专业性法律知识考核中,我区排名相对靠后。再比如畜禽散养户粪污治理问题,各部门一直未找到依法解决的有效途径,直到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后,区委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召集相关部门反复研究,问题才得以解决。

是公职律师队伍需要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较少。前期,由于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落实不到位,在机构设置、健全制度、工作标准、责任落实等方面缺乏实际性、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导致2020年上半年,全区应配备公职律师的40家党政机关,仅有6家配备,配备率仅为15%。后经认真研究整改,调整工作思路,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并大力推行《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公职律师队伍现状得以大为改善。截止2021年底,全区已有15家党政机关配备了公职律师,配备率提升22.5%,公职律师人数也由29名增长为43名,2023年底前将实现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全覆盖。

三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按照执法权限向基层倾斜的改革要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同步下沉编制资源、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还不够,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乡镇街承担397项行政执法职权,但全区27个乡镇街共有执法人员290人,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9.6%,与承担的执法任务不相匹配。

四是治化营商环境程度不够高。尽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审批的便利化程度越来越高,审批时限越来越短,但在蓟州区落户的大项目、好项目还不够多,与其他区相比差距依然很大,抓经济促发展意识还不够强,大招商氛围还不够浓厚,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经济的积极促进作用还不够明显。

五是“述法”工作开展不够深。我区已经制定“述法”方案,但实际“述法”工作对照“述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详实有力,没有很好的起到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作用。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向工作实效的成果转化还不够明显。部分领导干部对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没有做到深研细读、入脑入心,对有些理论虽反复学习,但“钻劲”还不到位,缺乏应有的深度、广度,有些理论并未吃透精神实质,没能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理论有机结合,进而导致学用脱节。

二是公职律师配备和使用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大多数单位法律专业人才缺失,招收相关岗位人数比例偏低,缺乏可操作性很强的鼓励和内部培养机制,导致全区公职律师配备和使用工作的推进相对迟缓。

三是街镇乡“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还不彻底。区级部门在加强对街镇乡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方面还有欠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督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机制还不健全,区级部门及其执法力量在基层常驻和报到制度还未全方位有效落实。

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上还有所欠缺。管理与服务同步推进工作还不够深入,“双随机、一公开”“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理念树的还不够牢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不彻底,公平竞争环境较先进区相比还不十分成熟。全面倡导柔性执法、优先运用行政指导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五是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法治督察工作不够深入全面,“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未有效组织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进行专题“述法”,“述法”工作常态化机制尚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狠下功夫。综合运用培训、调研、考核、督察等手段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针对不同群体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大力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制定我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对标示范创建要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情况,开展全面整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增加具有法律学习背景的人员招录比例,加大现有工作人员内部调剂和培养力度,逐步解决法律学习专业背景人员不足的问题。持续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问题。

四是严格督察考核加强行政败诉考评权重,持续开展“述法”工作和“典型差案”“示范优案”评查活动,严密组织法治建设督察,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利用约谈、督办、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是搭建区级企业家法治服务平台。深化区政法机关包联企业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政府部门职能作用,统筹整合各领域法治资源,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效能,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法治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是提升“述法”工作效果。深化《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严格按照“述法”内容、形式、范围要求进行,充分发挥“述法”对工作开展的推动作用,努力实现以领导干部“述法”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目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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