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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7:00

2022年,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蓟法发〔20223号)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区域“三地一城”定位发展,严格履行部门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对人社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10月下旬,经市人社局推荐,我局已向国家人社部申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示范创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更加自觉

一是高度重视规划部署。认真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及建设标准。同时,召开法治建设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要点,明晰工作目标,并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开展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将法治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制订年度法治教育学习计划,采取主要负责人法治专题讲课、邀请专家专题授课等方式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切实夯实了干部职工遵规守法、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同时,严密组织37名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参训率、及格率均为100%

三是严格实施考核评价。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列入年终述职,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提升服务效能,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更加有效

一是全力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积极推进窗口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大力推行“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要件、压缩办理时限,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累计线上办理各项业务3万余件,涉及群众3.6余人。

二是全力优化公共服务。依托“春风行动”等系列专题活动,线上线下召开各类招聘会102(次),进场单位212家次,提供就业岗位5.7个次,达成就业意向5900余人。主动应对新冠疫情,举办“直播带岗”大型网络招聘会1场,进场单位111家,提供就业岗位2100个次,累计观看点击量34万余次,达成就业意向1500余人。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扶持作用,先后为468名自主创业人员和29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亿元,带动就业2271。通过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针对性帮扶,累计发放各类补贴共计1500余万元。深入推进“海河工匠”建设,签约民办培训机构24家,建成企业培训中心9家,累计培训各类人员6276人次,发放培训补贴、生活补贴442.35万元。

三是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不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水平。扎实开展“人社政策进千企入万家”及“五入五促”活动,重点围绕稳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居民增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企业、院校、社区、工地开展实地调研,向企业群众讲清政策依据、弄通政策疑点、阐明维权途径,累计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00件,为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全力普及人社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及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和时限。利用区统一组织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平台,设立人社政策法规宣传点,把政策法规发送到群众手中;利用各级各类政策培训,将政策法规送进课堂;利用大型招聘会和咨询活动,将政策法规送到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手中;结合“法律六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把政策法规宣传资料送到企业职工、社区群众手中,共发放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5余册,接受政策咨询8500余人次。

(三)优化运行机制,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同时,坚持每年聘请2名律师任局法律顾问,较好地提高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按照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公开等规定程序制定了2份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清理失效文件0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先后选树和谐企业4家,指导249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推进案件裁前分流机制、即时调解机制和“人社部互联网+调解平台”机制工作落实,持续有效化解各类劳动争议,审结劳动争议1162件,劳动者追索工资、社保等各项待遇3612.758万元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共受理工伤申请777件,认定647起,完成工伤鉴定420人。

()坚持规范执法,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新知识、新形势、新常态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执法工作业绩、执法规范化进行考核点评,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持续增强执法队伍战斗力。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261次、专项检查3次,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00户,涉及劳动者0.6人,责令整改企业79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0人次处理投诉举报、8890民生热线、信访转办、国务院根治欠薪平台转办等各类欠薪纠纷1780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820万元,结案率100%

三是严格履行人社监管职能。立足人社领域监察执法实际,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反馈各类人员的审查意见,累计审查8316人。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会同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对25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抽查,向用人单位全面宣传《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制约监督依法行政的监督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积极推进“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用权”权力运行和制衡机制落实,严格实行执法调查与审理决定分离、行政许可与监管分离,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承办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率、答复满意率和面商协商率均达到100%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60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将全部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及时、规范、准确向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

三是坚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主动公开《蓟州区202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公示》《蓟州区202211月份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等信息共136同时利用蓟州人力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就业创业、提升社保水平、引进培养人才、强化技能培训、维护劳动权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效能还需提升。行政执法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还相对比较少,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还不够全面。法治宣传的力度还无法满足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需求,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攻坚破难能力还需提高。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工伤认定争议提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攀升,不当维权、盲目上访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更加繁重。

三是行政调解建设还需提速。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问题,仅限于按照区里的要求把行政调解室建起来了,至于在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向企业群众广泛宣传等方面做得还比较少,对如何精准有效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如何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落实上用力还不多,致使行政调解工作基本无成效。

三、2023年重点工作

1自上而下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普法宣传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危机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2、多管齐下开展政策宣传。切实创新政策宣传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通过举办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发挥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地效应,使人社政策更加接地气入民心,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3、多措并举破解信访难题。坚持分类指导,厘清诉访分界。改变“信访包治百病”的思维定势,引导群众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申诉等方式合法合理维权,实现“诉访分离”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4、有的放矢化解劳资纠纷。定期召开局劳资矛盾纠纷化解专题研判会,有效破解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劳资纠纷化解处置。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促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加快推进行政调解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流程,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化解、预防和教育功能。

5、持续有效推进考核督导。继续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和实施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果运用于绩效评估,分值按考核得分与法治建设在绩效评估中的分数权重折算,最大化地调动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观能动性。结合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法治人社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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