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思想迎盛会,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镇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学习培训12次,进一步夯实了我镇党委政府依法执政的理论基础。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镇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牵头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将工作任务划分到各责任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专门的任务台账,每季度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我镇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三是贯彻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我镇及时组织各项活动,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坚持用新理论、新思想丰富头脑,指导实践,明确今后法治建设工作目标。
(二)抓重点带好头,突出党建作用,履行责任职责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与党风廉政、经济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抓好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今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党组会集体学法活动4次,党委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研究法治工作2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4次。三是增强自身法治观念。主要领导在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规法纪的框架下、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不以权代法,严防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推动我镇各领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强宣传提认识,统一思想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1、突出法治教育。一是以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考试等为载体,积极组织我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参加在线学法活动,截至目前,我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共40人完成了学法考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100人完成了线上学习,参与率、合格率均为为100%。二是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我镇4名新增执法人员均按时参加了执法法治培训,并通过了考试,获取了执法证。三是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2、加强普法宣传。按照《罗庄子镇2022年普法规划》和《罗庄子镇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文件要求,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细化普法责任,明确普法内容、对象、目的,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机关干部深入辖区内各村居、公共场所、商业店铺、市场、中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教育、家庭教育、反诈教育等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我镇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40次,扫黑除恶宣传活动25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000多人次,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氛围进一步提升。
3、推进示范建设。依法治区办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开展三级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9月底之前完成了全镇国家级、市级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整改提升,顺利通过了复查复核。11月底之,超额完成了50%的创建任务,实现了辖区100%创建的工作目标。
(四)依法规重治理,开展专项排查,推进依法执政
一是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相关规定,对镇域内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及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随意堆放物品等不良行为进行重点巡查、监督,截至目前共进行行政处罚18起,口头警告34次,均做到全过程记录,工作台账完备,使镇域内人居卫生、营商环境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开展重点整治。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镇域内私搭乱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亮证执法”、出具文书等程序,在确保当事人明确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进行了拆除,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共开具《停止建设通知书》5份,拆除私搭乱建5处。三是推行法制审核。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健全完善法治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报请区司法局严格进行法治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五)履制度多举措,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协调区司法局,每5个行政村设置1名律师为村居法律顾问,免费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覆盖率达到100%。全年我镇5名村居法律顾问共入村坐班61人次,提供法治建议64条,开展法治宣传5场次,解答咨询276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二是持续完善“公调、诉调、访调”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以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老兵调解室”、“农民工维权中心”、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为依托,日常开展矛盾排查800余次,妥善化解纠纷39件。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制度,制定了《罗庄子镇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矛调接待值班表》,按照值班表安排,执行领导坐班接待信访制度,并明确谁接待谁调处等相应工作职责。自年初至今领导坐班接待信访13件,调处13件,满意率达到100%。
(六)深改革夯基础,加大服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将《条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各部门职责履行,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形式,确保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持续简化审批程序。积极认领、承接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化改革,实现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入企听诉”等一系列沟通活动,工作人员定期入镇域内民宿、景区听取经营者的诉求,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等相关咨询,架起沟通桥梁,提升企业经营者的归属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全民法治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农民层面的普法仍是现阶段的难点;二是规范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到位力;三是部分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涉及大量的政策处理工作,给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尤其在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过程中,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积极应对。针对存在问题,梳理原因主要体现在法治素养还需提高,政治三力还需加深,部分措施还需夯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强思想,带头贯彻法治思维
镇主要领导始终坚持自觉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牵头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罗庄子镇领导干部述法规则》,将法治建设、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中。每年年底召开述法大会,听取各班子成员工作报告,真正做到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做表率。
(二)重学习,带头进行法治学习
以身作则,以“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积极学法、讲法,带头完成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督促指导全镇100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完成线上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村两委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勇担当,带头履行法建职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同时邀请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依法公开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质询,截至目前,我镇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情形发生。三是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宣传。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接下来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督促指导各部门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法治知识问答活动,运用好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分享和我镇业务相关的法律案例、法律知识文章,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法律素质。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继续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工作人员讲法学法用法,开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工作,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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