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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0:45


蓟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蓟州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蓟州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高站位谋篇布局,法治政府建设思路清晰。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只有认识到位才能行动自觉。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谈体会谈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心指导思想,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强化法律学习,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区生态环境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加大法律法规学习频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意识。年内,组开展以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集中学习6次。依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加强对共性学法清单和个性学法清单的学习,组织全局44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平均成绩90.6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大幅提升。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有力。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人抓、有人管。依据《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举措,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制定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清单,召开专题部署会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年中,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标对表,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机制,高标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制度机制保障依法行政。依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制定了《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及行刑衔接等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规定》,并对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等进行审查把关。一年来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杜绝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条款和违反上位法的条款,助力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二是法律顾问保障依法行政。聘请1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配置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环节的服务保障作用。一年来,为单位提供法律意见34件,参与文件合同审查5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等28件,办理民事案件19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起,应诉率100%,申请强制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零败诉、零退回、零改变,用法治保障依法行政。三是坚持以公开监督依法行政。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及上级职权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单位权责清单并在政务网进行公开,同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监测结果等信息14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强化执法练兵,高质量执法监管,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一是聚焦业务培训。依托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定期组织理论、模拟实战培训。结合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分别邀请专职律师、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院系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中位列全市第四。同时,坚持以案为鉴,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遴选适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看的庭审视频,先后组织旁听行政不作为、超越法律职权、行政职权不清、行政乱作为案件4起,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职权意识,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法治服务能力。二是聚焦依法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件审核三级把关、双人持证上岗、“双随机”检查等制度。一年来,双随机检查企业222家、为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10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5份,依法依规实施执法监管。在科学裁量上坚持人民立场,贯彻执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环境处罚裁量基准》,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充分考虑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等细节,科学作出裁量。2022年环境行政立案25起,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0起,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三是聚焦污染治理。全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行动,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PM2.5年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9%,优良天数270天、同比增加2天,综合指数3.7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在全市率先突破国家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标准;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其中果河桥、罗汉石等5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全市第四;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持稳定。在全国81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与评价中,我区连续5年被评价为“变好”等次,累计获得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4.79亿元。自然生态保护科被区委授予集体三等功。四是聚焦生态损害赔偿。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对1起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案启动索赔程序,磋商后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履行司法确认程序,目前已经履行完毕。同时,紧盯未执行完毕旧案,对未履行赔偿义务的5名义务人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与市一中院协商履行办法,目前已查封赔偿义务人房产3套,为后续执行做好准备。

(三)发挥宣传效能,高效率服务营商,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一是线上宣传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块、承载量大、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的优势,乘势而上、与时俱进,及时转发宪法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分享普法图片、视频等,综合发挥眼、耳等信息接收器官功能,提高宣传效果。2022年利用政务“双微”转载、刊发普法信息2000余条。二是线下普法深入一线。把握“4.22”世界环境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提前谋划,集中开展线下宣传。结合新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联合电视台深入辖区噪声企业、施工工地等进行重点宣传。依托干部下乡入列轮值活动、“初心印蓟”活动,对群众关切的露天焚烧、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土地使用等法律法规宣传,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将普法工作做到田间地头,送到百姓心坎。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并协同区教育局、融媒体中心开展“我是小小生态环境局长”演讲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大手牵社会的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三是入企走访精准对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区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企业开展走访宣传,主动与企业对接,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减少环境违法行为。针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班子成员现场办公,带领相关科室,现场解决问题,助推企业依法高质量发展。四是零距离服务营商环境。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坚持用法治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严格依法归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蓟州区生态环境局信用修复指南》一并向企业宣传送达,告知其修复时间、修复方式等。针对部分企业反馈称:一些网络公司可以帮助其快速修复,并交纳修复费用等情况,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通过正规途径开展免费修复,防止上当受骗。一年来帮助企业现场修复6家,远程电话指导10家,实现零距离服务企业,助力营商环境。

二、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法治建设亲自部署。认真研究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理清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推进任务落实。年中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标对表,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带头学法用法普法,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科目,为全局讲法治课,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复议诉讼等情况亲自过问,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听取汇报,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做到重点工作心中有数,落实情况心中有底。

(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生态环境领域涉及面广、部门多,尤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亲自协调上级业务处室、公安、检察院、法院、区直部门,为具体工作的精准对接奠定基础。

(四)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亲自挂帅督办,扛起第一责任,明确具体责任,规定完成时限、标准和要求,定期听汇报,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年度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

2022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可观,成效明显,依法治污水平大幅提升。但对标区委、区政府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是执法能力上还有待提升。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后,一批新鲜血液充实到环境执法队伍中,虽然采取了大练兵、执法培训等举措,理论基础有一定提升,但实践经验仍有待积累和丰富。

二是普法形式上还有待创新。随着新媒体的普及,社会对新媒体的关注和依赖成为趋势,呈现文字宣传不及图片宣传,图片宣传不及视频宣传,因此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与时俱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区委、区府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理清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在业务培训上下功夫。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力量调配,结合任务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发挥执法和法治潜能,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三)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案件三级审查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服务,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宗旨目标。

(四)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围绕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要点,结合群众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借鉴新媒体的创新做法,组织力量科学谋划普法宣传,区分不同对象、不同需求、不同时机开展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确保普法宣传效果。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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