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前进指南,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坚定履行各项岗位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中心、优化服务,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全力深度推进商事登记改革,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网上办、零见面”, 网上办件率达到99%。
(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解锁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提高“开办企业”服务水平,激发发展活力。截至12月31日,蓟州区共有市场主体103515户,同比增长9.53%,其中:各类企业(含农专)19618户,同比增长3.91%,个体工商户83897户,同比增长10.93%。本年度新增市场主体19209户,同比下降9.78%,注销市场主体10107户,同比下降8.18%,其中简易注销1310件;办理企业迁入迁出登记350件。
(3)做好“双减”专班工作,助力优化商贸业态。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机构、密室逃脱、饲养犬类的市场主体专项检查活动;助力优化商贸业态,打造夜间经济,规范城市管理,建设经济繁荣、文明有序的城市核心。
2、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
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蓟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2022年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材料,进一步推动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详细制定了34个抽查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汇总17个发起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25个部门的单部门抽查计划,及时将清单和计划通过政务网站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社会透明度,为抽查的顺利实施明确了依据。2022年,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涉及部门25个,参加检查人员5200人次,完成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86户,涉及检查事项106项次,均已按计划完成检查工作,并通过全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报请区委办印发了《蓟州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津蓟党办〔2022〕17号),适时调整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6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文旅等部门签署《关于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增强行刑衔接能力和联合执法能力。联合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三省四地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五进”宣传活动,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专利挖掘申报、商标注册、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与培育等服务指导,营造浓厚知识产权氛围;搭建平台,联系区村镇银行为北京瑞斯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9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我区全年授权专利747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3件,累计有效授权专利3197件;全年注册商标1134件,累计有效7053件。
4、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标准化服务有序推进。
组织开展蓟州区2022年“质量月”活动,将“质量第一”意识深植群众心里;主动向食品生产企业开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有效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积极作用;帮助5大行业11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助力企业完成质量攻关重点项目培育,提交成果7项;邀请市级技术专家团队对我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帮扶,推进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深化。发挥标准引领,督促涵盖食品生产、混凝土生产等企业共计53种产品,将现行标准与国内国际先进标准比对,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其中圣保路石油化工(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得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推荐天津宏泰华凯科技有限公司的智慧民爆信息一体化应用新技术申报国家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
5、坚持精准对接,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积极开展“初心印蓟”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桑梓镇张辛庄、邱各庄村和尤古庄镇张毕庄、半璧街村开展进村入户走访,与包保联系群众结亲戚,宣传宪法、市场主体登记、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等政策法规,鼓励群众利用自身优势,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二是6名驻村帮扶干部通过与村民代表座谈、组织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牵手医院为群众义诊、宣讲食品药品安全和液化气瓶安全知识等活动,建立“工作清单”,会同属地政府共同研究解决群众困难,受到广泛好评。2个基层党组织和1名个人被区委宣传部评为“初心印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三是助推特色产业提升。多次深入出头岭镇现场办公,助力“蓟州区出头岭镇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成功申报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发挥区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推进建立“党委决策、政府组织推动、部门协同配合、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一把手”带头提级包保,分级13451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A级主体13户,B级主体291户,D级主体13147户),确定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包保干部2276人(A级包保干部2人,B级包保干部104人,D级包保干部2170人)。二是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统领,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监管。2022年,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3103户,检查覆盖率100%,排查风险隐患15250个,均处置完成。三是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主体、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0余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60件,结案1155件,罚没金额196.6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9件,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四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在营进口冷链食品主体及从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落实“两督查、两检查、一自查”工作机制和“三专、三证、五不准”工作要求,及时精准快速核查处置外省通报存在染疫风险食品及涉疫食品通报5起。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47户次,已全部闭环整改。五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新培育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65家,复查取消区级示范店称号45家。六是加强监督抽检。完成342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含应急抽检50批次、复用餐具抽检72批次、“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100批次。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处置措施。七是成功创建并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对照指标组织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各环节开展自查提升,顺利通过创城市级跟踪评价。
2、强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抓好药化械日常监管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特殊药品及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整治、非法制售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药化械违法案件123件,罚没金额10.75万元。三是完成药品抽验208批次,检验全部合格;开展线上线下化妆品抽检32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4批次,对6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后续处置。四是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7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6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64例。五是印发了《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统筹领导。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四阶段各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厂)内机动车辆、电梯、供暖锅炉、起重机械安全八大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下达指令书60份,立案查处11起,罚没金额69万元。二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1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严肃约谈,督促警示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三是修订《蓟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夯实应急体制基础,并在4月份和6月份分别联合盘山和车神架景区开展了客运索道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切实提升企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掌上蓟州等媒体向公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使用常识,积极传播安全理念。
4、加强信用风险监管。
提高政治站位,拓宽宣传渠道,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本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区企业应报16454户,已公示15720户,年报率95.54%,同比去年提高0.37%;个体工商户应报71136户,已公示62236户,年报率87.49%,同比去年提高1.25%;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237 户,已公示1189户,年报率96.39%。
5、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持续开展日常、节日期间和疫情期间稳价工作,围绕行业协会收费、银行收费、涉企违规收费等工作重点持续用力,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调整》(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推动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深入开展转供电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核查检查,有6户转供电主体主动退款461662.25元,对2户转供电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4816.53元。
6、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进一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是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针对互联网领域新产业新业态的特点,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在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等的违法行为。查办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诋毁文章的商业诋毁案件1件,罚没金额35万元;二是对蓝湾庄园、红星、万达、观山海、常春藤等房地产项目的宣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按照《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查办以虚假宣传的方式实施坑老案件1件,罚没金额12.5万元。
7、加大打击传销防控力度,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一是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制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开展打击传统异地聚集式传销的基础上,严厉打击网络购物型传销、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网络创业型传销等网络传销活动,以执法办案为导向,对网络传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之势。深化运用“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传销“四步工作法”,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系统,加强对网络传销情况的定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以“12315”、“12345”等举报网络为依托,全面掌握相关情况,为精准打击整治网络传销提供基础支撑。截至12月31日,累计清查社区28个,清查出租屋83个,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二是严格规范直销,重点查处违法直销行为。要求直销企业严格执行《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会议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会议管理,严格不能出现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宣传和传销等内容。
8、继续推动全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氛围。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3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18户次,责令商户下架无底线食品89个,未发现无照销售食品行为。三是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205户安全隐患自建房和13462户产权人经营性自建房情况进行核查。四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出动执法人员2293人次,检查食品企业845户次,保健品企业362户次,查办养老诈骗违法案件3件,罚没金额13.33万元。
9、圆满完成年度计量标准化监管任务。
一是全面做好民生领域计量、标准监督管理工作。加大“两节”等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的市场检查力度;以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为目标,全面做好我区2022年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二是加强校园周边验光配镜经营单位、机动车检测机构、辖区发电企业、供热企业和气体充装企业、医疗机构、辖区内4家政策性粮油承储国有企业以及中储粮在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计量安全监管。三是大力发挥标准引领,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持续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以及“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四是发挥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与计量检定机构的协同优势,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协助天津市计量院工作人员对我区全部眼镜店在用的验光仪、焦度计及镜片箱开展了周期检定以及首次检定工作,共为78家单位,共计184台设备进行了免费检定。
1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组织开展了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执法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行动、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蓝天”、“网剑”“铁拳”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25件,罚没金额57.59万元。
11、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力度,开展联防联控职责督导检查,排查风险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强医药用品、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三是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督促规范全区零售药店对疫情防控“四件套”和“四类”药品实名制销售登记报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年累计监测并推送数据共计1692734条,监测并上报健康码异常人员信息146条。四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全区药店、餐饮、小便民店等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三件套”及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五是发挥群防群控专业组牵头作用,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领域问题,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消除疫情隐患。累计督导检查“七小门店”等商户269483家,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作出责令立即整改、约谈负责人和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六是根据疫情防控整体措施的调整,落实“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等具体措施,科学精准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推进社会共治
1、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一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二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三是积极解决消费纠纷。共计办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工单4507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单 1136件。
2、强化安全宣传矩阵作用。一是先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药品化妆品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掀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场监管工作的热潮。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手段扩大社会宣传面。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力度,采用量长期保持全区前3名。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实施意见》、《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办法》、《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指导,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
二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利用法律顾问常态化专题授课、线上旁听庭审、青年干部法制培训、网络集中学法、案件审核人员轮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局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本领。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抓手,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案件清查等工作,加大对全局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2022年,我局共查办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84件,罚没金额477.06万元。通过案件清查,发现5件未结案件,均已指导相关办案单位依法定程序做好后续催缴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指导,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投诉举报、重大疑难案件中的程序、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第一时间给予指导解答,减少执法错误或者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防止或降低执法风险。对于一些案值或社会面影响较大的案件,密切跟踪关注,全程沟通指导。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
个别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还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招法还不够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还不够足。
(二)法治宣传形式缺乏创新。
普法宣传还不够新颖,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
市场监管领域广、事项多,一线执法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欠缺对深层次执法领域的研究,队伍人员老龄化,法学理论知识修养和法治工作实践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法治化要求,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音像记录存在记录不全面、拍摄不完整、保存不规范的问题,对有可能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不利影响。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坚持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结合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坚持高标准,助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题的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活动,带头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公共法、市场监管专业法培训、考试,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参加民法典集中学习,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三)坚持全覆盖,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
亲自部署、协调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以及重大执法事项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等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议题30余次。对于专项执法行动、大案要案等方面,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等为抓手,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着力推进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建立系统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职述法制度,制订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的要求,充实法制机构和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加快法治人才培养。
(三)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履职
全面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监管、社会化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场监管治理,加强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有力推进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有效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以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案件清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强化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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