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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09:32


2023年,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和困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课,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素质、提升法治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通过党员学习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引导党员发挥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作用。

(三)强化教育系统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教育系统5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学法用法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二是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集中考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2023年共组织完成集体观看庭审4次。三是区教育局联合公安蓟州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热心教育事业的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组建了268人的法治副校长人才库 ,并为全区198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形成了多支力量并举、并重、并抓,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局面,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四)加强法治教育,树牢法治意识。一是多方式营造氛围。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黑板报、学校法治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法治教育,积极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二是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校普法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框架、基本制度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做好校园普法教育。结合重点时间段,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实践活动,利用课间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读书角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晨读”“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690余场次,受众人数达到20万余人次,其中“宪法卫士”活动参与学生数达10万余人,全区198所学校10万余名师生参加“宪法晨读”活动,在天津市“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中4人分获二、三等奖,在“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中1人获得二等奖,在天津市2023年度“安全知识进校园”慕课评比中3名教师分获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法治职能。依法制定教育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确认失效、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配备了公职律师1名,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及时为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及意见。2023年区教育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教育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坚持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6台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行为全程进行影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环节,以及陈述、申辩、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七)依法接受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律实行网上公开,增强政民互动互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政务公开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公开文件配套政策解读,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保障政策有效落实。三是推进教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学校情况、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等信息。四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五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办理。

      2.取得成效

2023年,区教育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推进《蓟州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关于全面推进和切实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案》,强化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强化教育法治主体责任,把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地,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区教育局持续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把全面推进普法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普法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培养浓厚的校园学法用法氛围,并向社会、家庭延伸。2023年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法治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天津教育报、掌上蓟州、蓟州司法、蓟州文明号等相继推广宣传多项普法工作亮点。蓟州区实验中学在2022年被评选为天津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3.存在问题

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力度不够大,重视程度不够高,教育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已有较大进步,但仍有部分干部执法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在执法工作中使用系统执法不全面,并未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未真正将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系统执法业务培训还需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治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在部署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上存在不足,部分学校认识不足,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法治建设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个别学校领导干部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重视程度还不够,法治建校思维亟待提高。

  (三)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宣传方式不够创新,内容载体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途径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小手拉大手”推动全区家长学法用法工作方式还需进一步改进。

    4.下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力度,坚持系统化学法、规范化执法,结合教育实际,不断强化法治人才和教育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在普法实践和执法能力培训、法规运用基础培养上下功夫,通过以工代训、专题实践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依法治校理念,巩固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素养。全面总结依法治校创建周期规律和工作经验,组织部分标准校和示范校进行座谈调研,将法治校园建设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检查指导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与依法规范相适应,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能力水平。

(三)不断增强普法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特点和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结合责任清单,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形成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共同守法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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