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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蓟州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6:50

2023年,蓟州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文件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蓟州区委党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蓟州区优秀年轻干部“骏马计划”培训班及新提任副处级干部培训班上,面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及优秀青年干部开展统计知识培训及统计法治宣讲

三是举办“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组织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对《统计法》《天津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国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警示教育案例等重要内容进行解读。400余人参训,涉及2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及主要经济部门共70余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强化统计系统内部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做好局内学习宣传工作。一方面,积极与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政治学习日等学习内容结合,不断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重要文件等内容的学习传达。另一方面,做好网上学法用法工作,保证全局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将个性学法清单及题库及时发送区司法局进行备案,并及时向局内工作人员发送个性学法清单题库和共性学法清单题库,做好内部学习。

二是结合“八五”普法和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做好蓟州区统计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全面要求全区统计系统自行组织学习,向2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及22个相关部门发送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参考资料及典型案例,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千余人次。另一方面坚持逢会必宣,在年定报培训、五经普系列培训上,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进行宣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1800余名普查人员参加。

(三)不断拓展法治宣传内容和路径

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一方面,开展线下学习,将民法典总则部分列为党组扩大会议和党员政治学习日的学习内容,组织乡镇轮岗培训人员对《统计法》《民法典》等进行学习。另一方面,利用线上渠道,用微信群积极转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及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在“蓟州统计”公众号发表《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民法典来了》等内容。

二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方面,各科室自行组织观看《宪法》宣传微视频,并召开全体会议对《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对《宪法》序言及宣誓制度进行强调,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再学习、再领会。另一方面,通过“蓟州统计”公众号发表《宪法宣传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宪法》主要特征、修改程序、公民享有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介绍,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

三是开展统计开放日及统计法宣传月活动联合相关经济部门及乡镇,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对面向居民群众和商户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解答了大家对于统计知识的困惑,倡导大家支持并配合统计工作。

四是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管委会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上报征文作品3篇;积极制作2个动漫普法小视频,其中《两分半小动画,带你了解经济普查》被“天津统计”公众号发布;利用“蓟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发布普法作品13篇。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定方案并开展培训。一方面,制定《蓟州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实现各专业全覆盖;另一方面,开展执法前培训,对4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前培训,对统计法律文书制度、检查指标、检查流程、证据收集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二是在执法完成后,及时进行平台回填。将执法结果在执法监督平台和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进行回填。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包含6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2家“双随机”执法检查和4家专项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问题。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传达学习力度不够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时间少,学习不够深入,虽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治重要文件,但学习过程中仍存在不深不透的现象。仍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基层统计人员深入学习的学习机制,保证精神传达打通“最后一公里”,从而确保中央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中。

(二)统计执法力量不足

一方面区统计局的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仅有4人,并且不属于专职执法人员,很难将统计执法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制约了统计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现有统计执法人员中,既全面熟悉统计业务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人员比较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岗位需要不匹配,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积极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政治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全过程。

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结合相关节日及经济普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通过“蓟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法治宣传,丰富宣传内容,采用以案释法动漫视频、图片解析等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二)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培训一方面,持续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统计文件的学习。作为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各级法治培训,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的专业性,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组织局内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

二是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相关制度要求积极运用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案件,对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解读,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从而提高执法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坚实的举措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用真实准确统计数据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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