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区依法治区办的坚强领导下,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局和区依法治区办各项工作安排。分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狠抓组织领导,明确主责。我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学习、依法履职等情况汇报,引导其在法治建设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组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抓好总结筹划,确保法治建设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
2.狠抓“关键少数”,领导垂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组织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治相关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自主先学、全程领学,落实“一把手”讲法治课。切实提高分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纪律意识。
3.狠抓全员覆盖,普遍提升。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带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公务员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我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了多次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共性学法清单开展多形式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保证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并组织相关考试,取得了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双提升的显著效果。
(二)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强化执法力度,遏制耕地“非农化”。2024年,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通过各种途径获悉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规划类违法案件24宗,其中:土地类违法案件18宗,处罚拆除建筑面积15640.22平方米;没收建筑物4808.9平方米;罚款15.511335万元(均已缴纳),现已结案9宗。矿产类违法案件4件,罚款1.795万元(均已缴纳),没收采出矿产品的1187.4立方米,现已结案3宗。规划类违法案件2件,罚款3.058875万元(均已缴纳),均已结案。
2.坚决透明执法,公开公示“全面化”。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坚持依法行政、透明执法的原则。一是将分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和程序等信息已全部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过程中,均主动出具身份证件、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在出具处罚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将案卷材料在市规划资源局官网以及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截至目前,已公开公示处罚决定17宗。
3.严格集体决策,避免执法“简单化”。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严格履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法制审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成员;集体讨论会议由分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各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2024年截至目前出具处罚决定书17份,组织法制审核17次,集体讨论17次,集体决策率达到100%。
(三)强化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宣传责任。严格落实市局及区委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4年蓟州分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明确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分局干部职工参与市局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培训等法治培训活动,开展分局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土地日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马伸桥镇大集举办6·25全国土地日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并深入马伸桥镇陈家河村等村进行耕地保护宣传,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有效增强了全社会珍惜耕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2.扎实开展专题培训,增强职工法律素养。开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专题法治课,组织分局工作人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法治培训讲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解读、宪法解读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分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分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扎实开展法律学习,提升法律知识水平。蓟州分局积极开展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的学习使用。开展分局法律知识学习动员督促,组织分局国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多轮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以考促学,分局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更好地维护全区群众自然资源领域权益,更好地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执法案卷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效果需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增强;对于如何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守住红线边界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解决。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局党组将持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分局法治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等纳入学习议题。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物,推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与政策法规宣传。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分局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分局法治工作水平,继续推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全国土地日”宣传等契机,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将可能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大力落实案卷“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全体执法人员尤其是分局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等方面对照《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等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现案卷“标准化”、“规范化”。
2024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全面提高分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水平,切实提升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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