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蓟党发〔2022〕8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蓟法发〔2024〕2号)、《蓟州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蓟法发﹝2020﹞6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策法规宣传普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挥“老兵宣讲团”作用,走进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多个主题宣讲活动31场,受众15000余人,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及家属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二)服务流程依法规范。对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安置就业等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各环节的法律依据和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全年新增优抚对象285人,减员288人,在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优抚待遇落实,全年为9719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约1.47亿元,安置退役士兵25人、转业军官3人,无一例违规操作。
(三)权益维护机制健全。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实行开门接访,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全年接待退役军人来访427人次,受理信访件321件次,全部按时办结。强化风险防控,全国两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驻京值守,与政法、公安、及属事单位实行信息互通,发现苗头性问题或指向性信息,第一时间登门入户联动维稳,形成工作闭环,今年12件涉军舆情信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一是定期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对局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由党组会研究审议;对各类优抚待遇的落实等行政审核审批事项采取局长办公会的方式进行集体决策。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带头学法用法,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四次,带头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并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决策、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处理退役军人重大信访问题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研判和处置,为全局工作人员树立了榜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深度不够。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创新性不足,部分政策法规未能及时传达到广大退役军人,导致部分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主要原因是对新媒体宣传手段运用不够熟练,缺乏针对性的宣传策略。
(二)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精准,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的情况。原因在于执法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不足,缺乏常态化的业务学习培训机制。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政策法规解读短视频、动漫等,提高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和一对一辅导,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全覆盖。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系统的执法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和案例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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