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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落实《天津市蓟州区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天津市蓟州区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现就《规划》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和市规划资源局印发的《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要求,区林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区湿地保护规划,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划》共包括发展现状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5个方面,并明确了湿地保护的重点任务,目的是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守护好蓟州生态安全。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针对《规划》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以及决策实施给公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三、意见征求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1112日—20251120日。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决策执行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发送邮件至邮箱:jzqlyj14@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蓟州区湿地保护规划后评估”字样。

2.邮寄信件至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邮编:301900,请在信封上注明:“蓟州区湿地保护规划后评估”字样。

联系电话:022-29142189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蓟州西大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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