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行政
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执法,较好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了贡献,现将2025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秉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持续全年、覆盖全员、贯穿全程”的总体原则,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一盘棋”、“一条心”的思想,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练为战,以战促提升,组织多场技能业务培训,切实强化规范执法能力。二是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达到执法大练兵工作标配类执法装备的标准要求,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完成所有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以及执法机构办公场所统一标识工作。三是借力智慧生态信息化平台的搭建,以“用电工况平台、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等平台的多元数据,快速判断污染来源,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做到精准施策。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一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工作指引,统筹兼顾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全年共完成单部门检查任务350次,跨部门检查任务18次。二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起,对符合法定情形的2起案件依法落实免于处罚措施,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与精准施策相统一。三是高标准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妥善处置环境类信访,对交办的各类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做到信访接待热情、查处公正、反馈及时,有效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持续深化平、蓟、三、兴、遵、玉生态环境执法联防联控。开展京津冀联合执法5次,应急演练1次,联合会商1次,进一步凝聚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合力。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升了执法效能。二是合理运用《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不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精准的指导服务,提升了服务实效。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时限要求,由专人负责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过程中坚持双人亮证,制作执法文书,保证音频、视频证据资料完整;严格使用《天津市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及时上传执法文书。三是坚决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指派专人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聘请法律顾问协助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执法,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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