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暂停用热,恢复用热期限为一个供热期。为保证各位业主在供热期间需求,于9月30日之前办理暂停用热、恢复用热申请。
逾期将不予办理,造成后果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恒源热电一分公司电话:29146944;
恒源热电二分公司电话:22775687;
恒源热电三分公司电话:82829989;
恒源热电四分公司(第二收费中心)电话:29010268;
恒源热电五分公司电话:82857555;
恒源热电六分公司电话:2917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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