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保障各方权益和电网安全稳定,促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屋顶、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jzqfgw05@tj.gov.cn
2.办公电话:022-29031583
附件:关于加强居民屋顶、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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