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效性,按照区司法局要求,需对《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我局通过政务网征求职责部门意见、组织调研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政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多种形式,对《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蓟州政办规〔2022〕2号)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评估单位认为,《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蓟州政办规〔2022〕2号)具备合法性、可行性、实效性。实施后得到了有效执行和运用,健全了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事件提供行动指南。综合本次评估情况,评估单位决定对《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蓟州政办规〔2022〕2号)予以保留,继续实施。
天津市蓟州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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