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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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穿芳峪镇2021-2022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86B/2021-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穿政发〔2021〕6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穿芳峪镇2021-2022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1-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升级、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队伍,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本年度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警起数为零的目标。

二、火险区划分

全镇共有26个村,其中涉及山场、林场村18个,根据森林资源地理分布和火险等级,以区域和森林覆盖率为标准,将全镇分为三个级别的火险区。

1.一级火险区:包括东水厂、新水场、半壁山、果香峪、坝尺峪、东井峪、芳峪、石臼、英歌寨、南山、穿芳峪、小穿芳峪、小辛庄、壕门、北台头、小巨各庄、毛家峪、大辛庄18个村的山场;刘庄户的北山坟头和朱峪山场、肖庄户变电站西坡坟头、唐庄户变电站路北坟头、大巨各庄墓地。

2.二级火险区:包括刘相营、姚白庄、田蔡庄、大巨各庄等水库周边村的林地。

3.三级火险区:唐庄户、肖庄户、刘庄户、西李各庄等村周边的林地。

三、构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综合促管”的原则,分层次建立镇、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防火责任网格管理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建立健全四大森防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是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挥调度社会方面力量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指挥机构。镇长付振中任指挥长、副镇长赵先会任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由赵先会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刘鑫,办公地点设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山区及林区防火的日常工作。当接到火情报警后,办公室立即通知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则立即联系发生火警地点的巡护员了解火情,并与专职扑火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火警发生地。到达后将火场情况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火情判断是否需要调动预备兼职扑火人员,并及时将火情向区森防办汇报。如有需要,指挥长下令调集镇政府机关干部赶往火场扑救,办公室则负责通知周边村的党支部书记调动各村的兼职扑火队员协助扑救。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调集本村的兼职扑火队员、三马水罐车、喷雾器等组织救火,并安排本辖区巡护员在路口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全镇以片为单位成立分指挥部,由各片行政包片领导任指挥,各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村建立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二)信息传输系统

通讯设施以对讲机、手机、有线电话为主,镇防火指挥办公室电话为:22762019。

各村党支部书记电话是各村森林防火值班电话。

山区设流动防火督察巡山队,并分设瞭望哨,各村之间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各村主要路口设卡,切实切断火险源。并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提供可靠、准确信息。

(三)宣传发动系统

1.固定宣传。各村设专人进行广播宣传,防火期内每天早晚两次进行防火宣传;在村内显著位置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道路沿线、重点位置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

2.流动宣传。利用两辆防火宣传车,每天开展巡逻广播宣传,不留盲区和死角;

3.材料宣传。把禁火令、倡议书等材料及时送达每家每户,并宣讲透彻;

4.中小学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森林防火倡议书带回家庭中,提高全家防火意识。

(四)扑救人员设备系统

1、扑火队。成立由镇森防办直接指挥的专业扑火队12人,兼职预备队员50名,各村以村为单位成立兼职巡山、扑火队,做到火情火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扑救。

2、扑火车辆。镇政府有防火专用车三辆,各部门及各村车辆均为应急扑火车辆。

3、扑火工具。镇政府配备日本小松风力灭火机10台,国产林海风力灭火机10台,2号扑火工具500把,便携式森防水泵6台,脉冲水枪2台,高压管带2100米,水囊6台。

五、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森林防火期内,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禁止野外违法用火,加大违法用火的查处力度。在重点防火区入口处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2.加强森防宣传,提升防火扑火能力。在森林防火区内设置和保护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识;配备防火设施设备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和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3.防火期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按照森林火情报告程序管理规定,如有火情火警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职责

1.负责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

2.督查所包片、村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

3.督查所包村森林防火机构是否健全,包保措施是否到位,物资储备是否足额,扑救队伍是否建立。

4、森林高火险期,进驻所包村,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三)巡护员、扑火员、防火站点检查人员职责。

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要求,按时上岗巡查,做到不脱岗、不漏岗;制止责任区内野外用火;监测火情,确保责任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出现火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扑救,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2.做好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监测病虫害,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放牧毁林和开矿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四)村两委班子职责

1.建立和完善防火工作制度

要建立系统的工作机制,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1)包保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划片包户、包山场责任制,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签订责任书;各旅游村要与农家院经营者签订防火责任书,确保本户住宿游客不带火种外出、上山。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村主要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要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生火灾时,须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的火情讯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

(4)指挥制度:发生森林火灾时,村两委班子必须确保至少一人亲临现场指挥。

2.加强防火队伍、装备能力建设

(1)各村组建10-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培训,确保队伍战斗力。

(2)落实必要的交通工具,保障急时之用,不延误战机。有条件的村可配备专用森林防火宣传工具,安装统一标识、警报、喇叭。

(3)各村森林火灾兼职扑救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及时赶赴目标火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期内,严格禁止携火种进入林区,要设立防火检查哨,对进出林区的行人、车辆实行登记检查;禁止在林区范围内的一切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4.重点人群管理

各村对本辖区内智障人群及精神病患者、儿童及中小学生要详细登记造册,落实好监护人,与这些特殊人群监护人签订防火责任书,认真监管其日常行为,严禁野外用火、玩火。

5.重点区域管理

(1)对本辖区内近年多发、易发森林火灾的山场进行摸排、分析,落实巡控人员,重点管理。

(2)对墓葬集中、祭祀频繁的坟头、山场进行摸底汇总,登记成册。

(3)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生态林、集体林场、涉林企业(养殖场)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包保责任制,督促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直接管理者、经营者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

6.预警响应

(1)建立以村干部、护林员为主体的巡逻队伍,分区巡逻,严控野外用火,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火情;

(2)各村根据实际,合理设立森林防火瞭望哨,安排人员值守,及时发现、报告火情;

7.火灾处置

发生森林火情、火灾,村森林防火机构立即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启动预案相应等级响应。

六、严格奖惩制度

为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人员,依据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1.对于防火、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本防火期内,每发生一次火情,处罚村当值村干部责任金200元,处罚山场专职巡护员200元;发生火灾或在重点时段发生火情的,每发生一次,处罚村党支部书记责任金500元,处罚山场专职巡护员500元;

3.专职巡护人员未认真开展巡查,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没有坚持值守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4.扑火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火灾扑救的,出现一次立即辞退。

5.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开展宣传活动不到位的、巡护人员未认真开展巡查、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没有坚持值守的、发现火情火警未及时组织人员扑救、未及时报告的、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火灾扑救的、发生重大火灾的,将按照网格化职责分工,对相应责任人实行领导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组织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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