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出头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78G/2021-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出头岭政发〔2021〕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出头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3月19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区领导指示要求,依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蓟州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安委办决定自3月22日起至4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底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全链条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我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出头岭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组   长:乔春明

副组长:赵景旺

成  员:镇综合治理中心、镇农业发展中心、镇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卫生院、镇中心校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治理中心,李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各单位工作落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对全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大起底、大排查,集中时间和精力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出头岭镇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见附件1)。通过集中摸排,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落实清单,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销售流向,统计销售到北京等重点地区的危险化学品情况,并建立《出头岭镇危险化学品进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包括:品名、数量、包装规格、运输方式等。(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   

(四)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   

(五)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 

(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水源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企业专职消防队、应急处置队伍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等情况。(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 

(七)镇派出所要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加油点、加油车、加气点。严肃查处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的违法企业,依法严惩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严禁将危险货物违规存放。(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大队、镇综合治理中心)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情况,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在重点国省道、进京通道、出入市主通道以及城市主干道设置治理点位,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剧毒品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销售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责任部门:镇派出所)

(九)加强对本辖区相关企业的日常管理,配合区相关部门的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对本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使用、储存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对本辖区非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排查整治,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是否有非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责任部门:镇综合治理中心)

(十)镇中心校负责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十一)镇卫生院负责排查整治医院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十二)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整治农业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以及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公用事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十三)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和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十四)镇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排查整治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不含城镇燃气)使用储存情况和成品油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四、检查方式

(一)严格自查。各行业分管部门要组织各企业按照《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出头岭镇展危险化学品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全员、全方位自查和整改。

(二)严格检查。各行业分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对事故隐患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解决问题。

(三)严格督查。镇大起底大排查领导小组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取得隐患“清零”。

(四)严格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列出清单,逐一销号,确保逐项整改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开展排查整治。要切实把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工作落实到行动上。镇安委会将依托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开展综合检查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行业分管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蓟州区出头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